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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公告]報名繳交文件相關規定修改 |
單位:特教組 | 公告日期:2021/6/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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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應疫情關係,報名繳交文件相關規定修改如下:
1.6/11美術班分發報名,國中端校內承辦人員或老師若取得家長或考生同意,可代簽報名表寄回即可。
2.因為採取線上分發作業,所以志願選填通知單上即會出現考生的序號,不再公告與寄發聯合分發序號通知單。
3.每位報名分發的學生尚須繳交280元,由就讀學校收齊後,統一使用同一張郵政匯票,抬頭請寫:桃園市立平鎮高級中等學校保管金專戶(手續費由報名學校自行負擔)
4.6/24-7/1志願選填,若有作業上問題請致電049-2910960*3951 或37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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