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文時間:2020.06.17
❗️指揮中心發布境外確診個案返國應注意事項,確保社區防疫安全❗️
✏️為確保 COVID-19(武漢肺炎)境外確診個案返國時之飛航防疫安全,並降低個案入境後發生社區疫情之風險,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(17)日表示,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2款與第3款,規定境外確診個案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才能搭機返國,違者將依同法第69條規定,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:
1.發病日至登機日已逾2個月,且症狀已緩解。
2.距發病日已達10天,且取得2次呼吸道檢體檢驗SARS-CoV-2陰性證明(須間隔至少24小時採檢)。
資料來源:衛福部、疾管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