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.08.26
❗️出入八大類人潮擁擠或密閉場所時務必佩戴口罩,必要時將由地方政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公告罰則予以裁罰❗️
✏️指揮中心表示,在出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、或會密切接觸不特定對象之人潮擁擠或密閉場所時,務必佩戴口罩,如醫療照護機構、大眾運輸、賣場市集、教育學習場所、展演競賽場所、宗教場所、娛樂場所及大型活動等。
✏️地方主管機關如已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 37 條第 1 項第 6 款之規定,規劃或已公告八大類場所「強制戴口罩及訂有相關罰則」,指揮中心原則予以尊重,該等縣市則應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37 條第 3 項將公告內容函送指揮中心。
資料來源:疾管署、衛福部